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这个重要抓手应牢牢把握法治底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能把握好法治这个底线,就无法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总目标,优化营商环境很可能成为一场形式运动,轰轰烈烈过后,满地狼藉。
优化营商环境,需“念真经”,不能一边敲铜锣,一边做鬼叫。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所谓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因政府的各种制度工具所带来的成本,可以简单地理解成是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需付出的成本,例如各种税费、融资成本、交易成本等等都属于制度性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能够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的主要经营成本,让市场经营主体轻松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念真经”,严格按照国家法令政策执行,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不能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近期,笔者发现有的市场执法部门为了提升媒体曝光率,以柔性执法有温度赢得执法对象送锦旗,表感谢,此类报道屡屡见诸媒体。咋看这是一种很好的现象,执法者与执法对象有了新的交流与互动,可这种现象经得起深入思考吗?例如2022年10月26日瓷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报道《柔性执法有温度 首违不罚显真情》报道的是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景德镇某房产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某小区推广广告含有“顶级学校、尊享顶级人生、顶级配套、顶级视野、顶级山水”等,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极限用语的规定,可对当事人处以20万到100万元的处罚。鉴于当事人初次被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在自有经营场所或自有新媒体上发布,危害后果轻微,决定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于首违不罚确实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从上述广告内容一连串的“顶级”以及学区房概念的营销,与党中央“房住不炒”理念背道而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否轻微,有待商榷,能够确定的是,这种广告必定误导消费者,以及破坏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
笔者也同时在近年来该局行政处罚类案件公示中,发现类似的问题,但结果却截然不同。2017年景德镇某陶瓷文化公司入驻淘宝拍卖平台,受某艺术家委托,将该艺术家陈某作品上传至淘宝拍卖平台,由淘宝平台官方小二审核后发布竞拍,以1元起拍,每次加价200元,最后以2401元成交,后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以对该艺术陈某冠以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头衔而在国家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名单中陈某名字,尽管该公司一再声明淘宝拍卖平台遵循的是《拍卖法》,且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就发布了相关指导判例,但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然以该头衔违反了《广告法》作出4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景德镇市场监督管理局一面是对房地产市场广告的“首违不罚”彰显大爱无疆,体现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一面是适用错误的法律,不分青红皂白,拿起处罚的“武器”,就对当事人猛扫,够狠够毒。用一句老百姓的话来说,那就是一边敲铜锣,一边做鬼叫。(文/评论员 刘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