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委编委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同意景德镇市政府加挂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牌子的批复》精神,印发了《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加挂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同意组建设立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与国家试验区相适应的工作机构。
自2019年8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以来,我市在一年时间内,完成了国家试验区工作机构的方案申报并成功获批。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抓紧做好新组建和调整机构的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人员调整等工作,为全力推进国家试验区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